节后首场上市沙龙成功举办,券商:营收不高、研发投入大、净利润为负的企业能上科创板

长江日报融媒体2月27日讯(记者王大千 通讯员赵丽莎)科技创新型企业面临着股东人数众多,市场尚处培育期、主营业务收入不高,研发投入巨大且不能资本化,扣非后净利润为负,但这种企业往往承担着国家重大研发项目,科技创新能力很强,急需资本“输血”,这一类型的科创企业正是科创板的服务对象。近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我市举办的节后首场上市沙龙活动获悉,科创板将重点关注创新能力突出,商业模式稳定,具备高成长性且市场认可度高的民营企业。

哪些类型的科创企业可以选择科创板上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承军介绍,有五种类型条件:第一种类型,企业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第二种类型,企业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第三种类型,企业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第四种类型,企业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第五种类型,企业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此外,医药行业企业需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药二期临床试验批件,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与此同时,长江日报记者还了解到,科创板设立有负面清单,凡涉嫌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涉嫌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被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结案的企业,均无缘科创板。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我市新增上市企业9家,在中部五省排名第一,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2019年,该局将继续坚持举办企业上市辅导沙龙活动,举办针对各区金融办(上市办)和相关部门的上市工作培训,定期开展“走进交易所”活动,组织更多区和部门赴上交所、深交所、香港联交所考察学习,提高对资本市场的认识,更好地服务和推进企业上市。


【编辑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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