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市人大常委会最新人事任免

长江日报融媒体2月27日讯(记者宋磊)27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1、因工作变动,免去刘义红的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2、任命魏怡平为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二、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慕萍提名

3、任命严树华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4、任命张云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其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5、任命王丰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6、任命朱晓勤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7、任命郑健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8、任命管理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9、任命刘晓凌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10、免去金志华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11、免去黄建军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12、免去周波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13、免去姚贤明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14、免去曾望廷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15、免去王长鸣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16、免去杜崇华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17、免去黄更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18、免去程娅新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19、免去赵全喜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0、免去王汉生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1、免去王桂香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2、免去吴强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3、免去魏风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4、免去叶玉宝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5、免去童言顺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6、免去王红旗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7、免去晏幼峰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8、免去钱治胜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9、免去甄骞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30、免去张跃松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31、免去王孝田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编辑:叶子】

(作者:宋磊)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