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融媒体2月28日讯(通讯员王夫之 河冰) 2月27日,江夏区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在本次会议上,江夏区公布了《江夏区机构改革方案》。
会议上,江夏区委书记王清华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区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是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顺应全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必然选择。他强调,要准确把握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要着眼于健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优化区委组织机构;要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加大区政府机构职能调整和优化力度;要深化区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要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要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扎实推进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
据悉,本次机构改革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备案同意、市委市政府批复了《江夏区机构改革方案》后开始实施,本轮机构改革后,区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其中区委机构11个,区政府工作部门26个。同时,改革方案还对党政直属事业单位实施了限额管理,并进一步规范了党政派出机构设置。区委要求,今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
【编辑 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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