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园主任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长江日报融媒体3月17日讯(记者王雪 通讯员武纪宣)17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因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一名公园主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余随安,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3月任硚口区园林局竹叶海公园主任,2017年4月任竹叶海公园党支部书记。

2014年11月,余随安在担任竹叶海公园主任期间,借用公务差旅机会,与他人在出差期间擅自增加非公行程,到旅游景点旅游,经其审核批准用公款报销旅游产生的费用1958元。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经余随安审批核准,以交通、电话补贴、降温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8050元,自己从中领取2800元。2014年8月共违规报销购买香烟费用580元。上述费用已由相关人员全部予以清退。

办案人员介绍,余随安身为党员干部,在担任竹叶海公园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余随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条例原文

2003年12月31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第四项规定:“有其他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的。”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在财经方面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思想的方向盘一旦没有把正,行动的车轮就会越过法纪的红线。

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党中央不会让“四风”卷土重来的坚强决心,充分认清党纪党规对我们严管厚爱的良苦用心,充分认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恒心,深刻领会纪律和规矩既是“高压线”也是“护城河”,始终牢记人情面前有原则、交往之中有规矩,主动克服侥幸心理、变通心理,从而真正做到遵守八项规定精神不越界、不逾矩。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让不正之风无处遁形,要强化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精准监督,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言出纪随、寸步不让。

【编辑:符樱】

(作者: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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