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发布“税十条”服务军运会:提供各类税收“一站式”服务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1日讯 4月1日,武汉市第28个税收宣传月启动。当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税务局获悉,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执委会、湖北省税务局、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税收服务军运会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对执委会税收优惠、参赛人员税收优惠、服务单位税收优惠及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全链条”办税服务套餐等方面提出了税收服务军运会的具体措施。

“我们一直密切关注军运会的筹备工作,在调研中发现军运会各项工作影响面广,涉及主体多,相关政策较为复杂,纳税服务要求高。”市税务局负责人表示:“研究后,我们专门组建税收服务军运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市区两级联合服务专班,制发服务方案和工作清单,组织召开政策协调会并出台税收支持服务军运会的《十条措施》,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文件规定,对武汉军运会执委会取得的符合政策范围的电视转播权销售分成收入、国内外赞助收入、转让无形资产特许权收入、销售门票收入、纪念邮票收入、纪念币收入、媒体收入、赛后出让资产取得的收入、军运会特定进口消费品和其他特需物资等免征相应税费。

对参赛运动员因武汉军运会比赛获得的奖金和其他奖赏收入,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免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武汉军运会的资金、物资支出,在计算企业和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捐赠给执委会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应缴纳的印花税。

组建由税务外语人才组成的“双语”志愿服务队,负责军运会涉外合同翻译、赛会涉税资料翻译,并在赛会期间提供双语涉税咨询和办税服务。

针对军运会涉及大量外国企业、外籍个人跨境业务的国际性赛事特点,组建全市“军运会税收协定专案小组”,为纳税人提供分国别、点对点税收协定相应条款优惠提醒、对外支付办理等跨境税收“一站式”服务,确保军运会赛事期间,所有符合范围的非居民企业和个人享受到最惠协定待遇,降低纳税人负担。 

“武汉税务人将以最高标准、最优服务、最实作风,谋细做好各项服务举措,为武汉市举办一届一流的军运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展示中国武汉、中国税务最好的风采。”武汉市税务局负责人说。(记者贺亮 通讯员朱文静 叶翩 实习生刘前)

【编辑:彭向东】

(作者: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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