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反垄断法》,湖北3家车检机构联手调价被罚119.42万元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3日讯(通讯员姚孟新 记者马辉)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咸宁市区三家机动车检测机构依法罚款119.42万元,原因是三家检测机构通过价格联络,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这是湖北省对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2018年7月,有群众举报:咸宁市区机动车检测机构联合涨价,收费大幅上涨,引发强烈社会反响。湖北省反垄断机构迅速开展反垄断调查。调查发现,咸宁市蓝盾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湖北鸿达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咸宁市顺通机动车辆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2018年4月26日,三家公司一起开会进行价格联络,传递将统一涨价的信息。2018年5月1日后,三家公司将小型车检验费由300元/台次(含代办等服务费)统一调整为400元/台次,中型车由400元/台次(含代办等服务费)统一调整为500元/台次。

2018年8月,三家公司在接受反垄断调查后,陆续将机动车检验费调到小型车150元/台次左右(不含代办等服务费)。因违反了《反垄断法》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于近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96.91万元;并对三家企业分别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5%的罚款,计22.51万元。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反垄断执法,严厉打击垄断涨价等各种垄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编辑:刘思】

(作者: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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