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确定每年4月份、10月份为“无会月”

据青海省政府官网消息,青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政策落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明确,确定每月第一周为“无会周”,确定每年4月份、10月份为“无会月”。“无会周”“无会月”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全省性会议。

上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下一级,经批准直接开到县一级的会议,不再层层开会。提倡多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传媒和现场办公形式开会,能合并的会议统筹合并召开,能以视频形式就地开的会一律不集中开会。提高会议实效,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

除省委书记、省长召集的会议活动外,不请各市(州)、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省直部门召开的常规性会议活动,不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批示,不请省委、省政府领导出席。由省直部门牵头组织召开的全省性会议或活动,必要时只安排分管省级领导出席。(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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