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违规使用公车,区卫生学校校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7日讯(记者王雪 通讯员武纪宣)7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因春节假期违规使用公车,一名区卫生学校校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刘明高,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讲师职称。2004年12月至今任蔡甸区卫生学校校长。

2017年1月29日6时至8时,正值春节假期,刘明高驾驶单位公务车,到医院办理私事。2017年2月1日21时至23时,刘明高又驾驶该车辆到医院办理私事。在调查过程中,刘明高承认了违纪事实,并主动支付了车辆使用费用。

办案人员介绍,刘明高身为中共党员,春节期间违规使用公车,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刘明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彭向东】

(作者: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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