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接受私人宴请,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7日讯(记者王雪 通讯员武纪宣)7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因违规接受私人宴请,两名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李勇,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7月调到江夏区教育局基建维修管理所任副所长,2018年2月调江夏区教育局计财科工作至今。

叶亚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1月调江夏区教育局基建维修管理所任副所长,2017年9月调江夏区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任副主任至今。

2016年11月10日,李勇、叶亚东对乌龙泉矿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进行检查指导,工作结束后接受该项目经理组织的私人宴请。

办案人员介绍,李勇、叶亚东身为党员干部,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接受项目经理组织的私人宴请,违反了廉洁纪律。李勇、叶亚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彭向东】

(作者: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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