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头条】“漫威之父”斯坦·李背后的故事

长江日报记者李煦


《漫威之父斯坦·李:超级英雄IP背后的故事》中信出版集团2019年3月1日出版 


去年11月12日,95岁的斯坦·李病逝于加州洛杉矶;巧合的是,那天在香港举行了金庸的丧礼。这两人的一大共同之处就是,把一种本来地位不高的文化产品做得非常成功,杰作不断,影响一代甚至几代人,最后改写了本语种文化圈的生态。

《漫威之父斯坦·李:超级英雄IP背后的故事》,是传主去世后最新的传记作品,书中有很多国内漫威爱好者有意无意避而不谈的细节,基本上还原出一部真实的美国漫画产业成长史;作为“非漫威粉丝”,则可以从中看出,美国是如何对野蛮生长的文化产业进行调控,最终讲好了自己的“超级英雄故事”。

起步于污泥浊水之间

美国漫画从一开始就不是给小孩子看的,它们的目标受众是成年男性。19世纪末20世纪初,普利策和赫斯特两大巨头掀起了“黄色新闻大战”,“黄色”二字就来源于报纸上开辟的漫画专栏《黄色孩童》。

1929年,《连环画》杂志出版,这是第一本美国原创漫画书。到30年代,美国社会上的漫画热已经形成。1938年,《超人》初次登场,到1939年,《超人》已经卖出90万册。

也是在1939年,斯坦·李登场,此时他17岁,在一个漫画公司给两个主创人员打杂,给他们灌墨水、买三明治,偶尔写点补白。

斯坦·李加入这个公司并非偶然,他的舅舅是公司老板古德曼的妹夫。古德曼游走于法律边缘一心捞钱,出了大量色情刊物,喜欢跟风。他看到《超人》大卖,立刻高价雇人,创作出了《美国队长》,第一卷就卖了100万册。

当时人才奇缺,各大出版商竞争激烈,创作人才奇货可居,很多写手和画家同时给几家公司干活。

有一天,斯坦·李跟着那两个主创,发现他们在公司附近租了酒店房间,在那里秘密给DC公司(就是出了《超人》和《蝙蝠侠》的那家)干活,两人见瞒不住,就让斯坦·李保证保密。可是过了一阵,古德曼就把两人解雇,接替者正是斯坦·李。

斯坦·李从未承认过自己告密,在各种访谈中都说那两人运气不好,说自己接替也是运气。可是传记作者倾向于认为是他干的,并且说,斯坦·李出身于二代罗马尼亚犹太移民家庭,7岁时正逢美国经济大危机,从小耳闻目睹父母为钱天天争吵,明白“贫贱夫妻百事哀”的道理,对失业和贫穷有很深的恐惧,这可能是他的动机。

话又说回来,斯坦·李在少年阶段得益于家庭的也不少。母亲培养他朗读的爱好,培养他阅读莎士比亚的兴趣,还给他做了个木头架子放书,这样可以边吃早餐边看书。

《神奇四侠》让他走出危机

一有机会,斯坦·李就大显身手,他一身兼任主笔、总编和美术总监,干得很欢,作品谈不上创新,但是应付市场也够了。

1942年,他应征入伍。战争结束后,斯坦·李重回古德曼的公司,继续掌管漫画部门。他跟着市场的指挥棒跳来跳去,从超级英雄到青少年喜剧、爱情、西部牛仔、真实犯罪,什么题材流行就做什么。他成家立业,写各种故事,用高产来维持家庭生活品质,心中却有了倦意,觉得漫画这个品种不被人尊重,自己也不过是在抄袭。古德曼有时候调他去成人杂志那边帮忙,他居然觉得这总比漫画书要体面一些。

此时美国社会掀起了一股浪潮,抨击那些血腥暴力色情的犯罪漫画教坏了一代美国青少年。1953年美国参议院成立了青少年犯罪小组委员会,传召漫画出版商出席听证会,全程电视转播。在各界舆论声讨下,出版商纷纷退出,发行商不再合作。1954年,美国漫画杂志协会出台了漫画出版规范,对标题、内容、封面作了严格规定。

古德曼的公司,本来每月能卖1500万册漫画,此时下滑到了460万册;斯坦·李一筹莫展,写了大量平庸平淡的故事,内心纠结于要不要辞职。

转机发生在1961年。当时古德曼在打高尔夫球,碰上了DC公司的人,他听到对方在炫耀,说要推出一支全新的超级英雄团队(就是后来的“美国正义联盟”——读+注)。他马上找来斯坦·李,要求他迅速出手,也弄一支超级英雄团队来抗衡。

可是这一次,斯坦·李有了自己的想法。他决定组建一支家庭式团队,像所有普通的家庭一样,他们也会面对人类在现实世界中所面临的挑战,这些看起来普通的人物不得不应付外界强加给他们的超能力。

这就是《神奇四侠》,创刊号一出,斯坦·李就收到大量读者来信,销售数据喜人,39岁的他终于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创作。

《蜘蛛侠》道出内心痛楚

此前,超级英雄都是高大上的正面人物,不会有普通人的脆弱、缺点和负面情感,“超人”干脆就不是地球人。《神奇四侠》开创了“超级英雄人性化”的道路,他们4个矛盾冲突不少,令读者感到有血有肉,比起那些一板一眼的形象来得真实亲切。

《神奇四侠》成功之后,斯坦·李再接再厉,第二年就推出了蜘蛛侠。这是“一个有各种问题、烦恼和焦虑的青少年”,是一个焦虑、贫穷、聪明的“倒霉孩子”,无意中获得了超能力,使他的命运喜忧参半。他虽然身怀神力,却尚未拥有一名真正英雄的智慧,看到警察在追小偷,他却袖手旁观。后来他揭开了叔叔的死亡真相,发现凶手正是那个原本可以被他阻止的小毛贼。李给了蜘蛛侠一个特写——惊讶时放大的瞳孔,然后他写下了蜘蛛侠的那句经典名言:“我终于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

古德曼完全不看好蜘蛛侠,理由是人们厌恶蜘蛛,也不会喜欢一个瘦弱小子。斯坦·李不便明言的是,那个瘦弱小子里有他自己,上小学时他常遭校园欺凌,没什么朋友。

然而市场作出了反应,《蜘蛛侠》成为当年最畅销的漫画。古德曼笑容满面:“斯坦,还记得我很喜欢的《蜘蛛侠》吗?我们为什么不把他变成一个系列呢?”

斯坦·李的才华和创意不断喷涌,他把《蜘蛛侠》和神奇四侠组合到一起,开始构建“漫威宇宙”。到1968年,DC公司出版了47种漫画,销量为7500万册;漫威出版了22种漫画,销量为5000万册,从单一品种销量来看,漫威胜出。

1971年,斯坦·李收到美国卫生部一名官员的来信,呼吁他利用漫画影响力反对毒品,此前美国漫画杂志协会的规范里禁止漫画提到“毒品”二字,斯坦·李大胆地把禁毒揉糅进蜘蛛侠的情节,此举突破了规定却受到好评。他还创作了“黑豹”和亚洲功夫大师的英雄形象,这些都是开风气之先的。

成为超级英雄文化的化身

李的创新再度点燃了“超级英雄”热,超级英雄真正成了美国流行文化中的重要元素。美国总统里根接受《60分钟》访谈时,承认自己喜欢在早餐时看《蜘蛛侠》。

时光流逝,阅读斯坦·李的那些读者长大,他们开始掌控各种媒体和渠道,斯坦·李的名字和故事被反复书写,变成了一个传奇,成为美国超级英雄文化的化身,就仿佛金庸与乔峰令狐冲郭靖一体。

问题在于,斯坦·李不是金庸,他从来不是一个人创作,他不是画家,那些形象并非他画出的,很多故事情节也不是他设计的,《超人》和《蝙蝠侠》并非出自他之手,《美国队长》也是别人先画出来的,为什么是他成为美国超级英雄的代言人?

从这本传记可以看出,他除了对“超级英雄人性化”有开创发扬之功,至少还做对了3件事:

——他前所未有地重视“互动”。早在1947年,斯坦·李就和读者交心谈心;后来他在每期杂志上都留出一页,披露编辑部轶事,讲述创作过程中的各种段子,倾听读者吐槽,吸纳读者的点子,还鼓励他们写补白和番外,他也从中吸收各种新的潮流语言;

——他有意识地建立了自己的“人设”。他似乎变成了每个读者最喜欢的大叔。在进军好莱坞成功以后,他热衷于在各种漫威电影里客串,影迷们把他的出现视为“彩蛋”和一大乐趣;成名后他没有傲慢,而是不厌其烦地一次次讲述超级英雄诞生的故事;2017年到中国时还说要创作“中国英雄”形象;

——他成功避开各种负面事件。在公司成功、本人成名以后,他长期容忍公司对他的剥削,专注于创作,避免对抗(直到21世纪才状告老东家)。在进军好莱坞和互联网的大潮中,漫威曾经几度被倒手,其间出现不少丑闻、欺诈和犯罪,斯坦·李一方面被视为公司核心资产受到重用视,另一方面在决策中被边缘化。斯坦·李对资本的傲慢贪婪心中有数,在董事会上糊涂乱抹或者打瞌睡,乐得不介入,最终得以全身而退。

人性化,这是美国“超级英雄”成功的法宝之一;而这种超级英雄文化本身,也需要人格化的代言人,还有谁比有才但又亲和、功高却不震主的斯坦·李更适合呢?

其实他也有不那么英雄的时候,比如2003年,他还发布了一个成人电视系列剧——脱衣舞女变身女侦探。他的粉丝们不喜欢这部作品,但是商业反响不错。

斯坦·李其实是笔名。当初,那个爱读莎士比亚的小伙子本想写一部伟大的小说,他把真名留给了那部小说,然后为了谋生,用笔名创作低俗漫画;那个笔名伴随了他一生,最终在漫威宇宙的星空中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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