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界”广告刺痛民族情感,将彻底更换

覆盖后的广告 记者姚传龙 摄


长江日报融媒体12月20日讯(记者姚传龙)20日,长江日报在15版以《房产广告突出“租界源址”》为题报道了沿江大道一建筑物外墙上悬挂有以“租界”为噱头的户外广告。报道见报后,江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与广告所属单位联系,要求其改正广告内容,目前“租界”两个字已经被覆盖。

江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接到情况反映后,他们立刻要求四唯工商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该处确实存在“租界”的字样。“随后我们请示了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处,广告处的答复是这则广告用语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但是‘租界’两字确实存在一定的侮辱性质。建议我们与开发商联系,要求其改正相关内容。”

20日下午,长江日报记者再次来到涉事广告牌下,“租界”两个字已经被白纸覆盖。广告牌所属单位负责人介绍,在听到市民意见后,他们立刻进行了整改。“现在‘租界’二字被覆盖,过两天我们将使用油漆对字体进行喷涂,将尽快彻底更换。”

有热心市民对吕先元老人不忘历史的行为表达钦佩的同时,甚至专门找来清政府与当时德国政府在汉口订立的《汉口租界合同》文本,合同中包括:“租界一切事宜归德国领事按照本合同及后订章程办理。界内,华民不准居住。”

“当时的中国积贫积弱,人们不能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现在有人却以此为噱头做广告。”一位市民建议广告设计者重新学习历史。

对此,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尚重生教授认为,租界是中国近代史上的民族耻辱,从小处说,广告设计者缺乏必备的历史常识;从大方面看,这种广告刺痛了民族情感,缺乏家国情怀。

“广告的目的是广而告之,这样的广告出现在繁华的街市上,对大众,尤其是历史观尚未完全形成的青少年是一种误导。”尚重生直言,对“租界”的整改是必须的,“标新”和“立异”不能突破公众的心理和情感底线,这一点需要市民、商家与执法部门共同重视。

【编辑:朱艳琳】


(作者:姚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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