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汽车流通协会呼吁严格执行《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动员大会现场 记者邓志鹏 摄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24日讯(记者邓志鹏)西安奔驰金融服务费事,让远在武汉的汽车经销企业也受到一定影响。4月23日,全市汽车流通业行业自律动员大会在竹叶山中环商贸城举行,号召广大汽车经销商严格按照2014年武汉市工商局制定的《武汉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范销售行为,确保双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据了解,“金融服务费”是消费者与4S店的第三方签订垫资服务协议所产生的垫资服务费。车主要在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有一段时间和过程,第三方服务(公司)要替车主向4S店进行垫资担保,由此产生的费用,俗称“金融服务费”。

业内人士表示,金融服务费本身其实并非法律所禁止,但不能强迫消费者选择贷款方式。由于现在车价竞争非常激烈,经销商靠卖车已经赚不到钱,于是就在金融服务费上动心思,如果消费者贷款买车并交纳金融服务费,车价上的优惠力度就会更大一些;如果全款买车,优惠力度就会变小甚至提不到车,如果“强迫”消费者选择以贷款的方式才能购车就涉嫌违法。

武汉市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王斌表示,早在2014年武汉汽车流通行业协会就联合武汉市工商局共同制定了《武汉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下达印发通知,反对霸王条款,合同中必须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合同条款必须明析透彻,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武汉市消费者协会肖诗新秘书长提出,交付合格汽车产品是经营者的基本义务,在PDI(新车售前检查)服务指引的基础上应该更加规范,明示公示各项收费标准确保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合法合理合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行业代表在自律公约上签字 记者邓志鹏 摄

会议现场,全市10家主要汽车经销商和汽车市场作为行业代表在自律公约上签字。承诺遵守公约,守法经营、规范行为、接受监督、诚信经营,建立健全相关服务和投诉处理机制,为武汉市经济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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