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信号弹被机场安检发现,注意这些物品不能陪你一起飞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29日讯(记者王谦 通讯员汤晨)4月28日上午9点,武汉天河机场安检站旅检三大队安检人员在机场航站楼A区08号安检通道检查时,发现一个行李的X光机图像显示有异常,打开一看竟然是个求救信号弹,外形类似小型手电筒。

求救信号弹   汤晨供图  

“这个求救信号弹通过安检设备时,X光机显示图像和日常物品颜色和内部结构不一样,于是取出来检查,发现是一个求救信号弹。”旅检三大队三分队队长汤晨告诉长江日报记者。

除了从颜色上分辨,还需要从形状上分辨是不是日常用品。汤晨说,安检人员还会综合考虑旅客的外貌特征和神情,是否有异常情况,根据日常的训练和经验,将种种因素结合起来判断。

据悉,该旅客是名航海工作人员,他表示所携带求救信号弹是工作用品,第一次携带乘坐民航客机,并不了解求救信号弹无法进入客舱。

汤晨解释,虽然有规定飞机不能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但大众对于哪些是易燃易爆品的认知还不全面。求救信号弹在工程救险、军警勤务、野营探险、海上救助、户外登山等多种范围中运用普遍。

“但求救信号弹一拉就燃,由固体燃烧物及少许磷质组成,虽然温度不高,但会产生烟雾,是严禁上飞机的物品。”汤晨说,此前安检也查获过类似物品,如户外燃烧棒、户外探洞燃烧棒等。“现在查到这些物品的次数要比以前多,因为去户外活动的旅客越来越多,携带这些物品的机会也更大。”

根据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爆炸或者易燃物质和装置主要包括弹药,如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泪弹、子弹等;爆破器材如炸药、爆破剂、引信、起爆管等;烟火制品如烟花爆竹、烟饼、黄烟、礼花弹等。携带上述危险物品通过安检,机场公安机关将会进行严厉处罚。

机场安检提示广大旅客,乘机出行前应该详细了解安检规定,防止将危险物品装入行李,遵守航空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出行。

【编辑:叶子】

(作者: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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