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了,男子酒后触景伤情竟放火烧屋,批捕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5日讯 因生意亏损卖掉房子,男子酒后误闯入时被旧景触动,悔恨交加中竟然放火烧屋。近日,东西湖区一男子因涉嫌放火罪被批准逮捕。

“你家房子失火了,赶紧过来!”2018年12月的一天上午,东西湖区居民王某接到邻居打来的电话,称凌晨两点钟左右,他位于该区吴家山街祁家山新村的房子失火了,王某立即联系房子的其他产权人一同赶往现场。

王某赶到现场看到,整栋房屋一楼前后两间房和楼梯间都有火烧的痕迹,二楼到五楼的房间、楼梯间也都有烟熏痕迹,一楼朝南的木制大门被完全烧毁,房间里的家具也被烧得七零八落。

看到眼前景象,王某一行立即拨打110报警。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通过侦察将涉嫌放火的犯罪嫌疑人梅某抓获归案。据查,梅某是这栋房子的原主人,因生意亏损才将该房子卖掉换钱。

据梅某供述,案发当晚他喝了点酒,不知不觉就转到了老房子附近。他试着推了推门,发现门没有上锁,就沿着楼梯上到三楼自己之前居住的房间,没想到墙上还挂着自己的结婚照。

王某取下结婚照回到一楼,望着空荡荡的屋子,不禁想起去世半年的父亲,这栋房子是父亲建起来的……趁着酒劲,他从三楼房间拿出一堆旧衣服,堆在一楼的布沙发上并用打火机点燃。起火后,梅某拿着自己的结婚照离开现场。火越烧越大,直到邻居发现并拨打火警报警。所幸救火及时未酿成更大危害。

办案检察官表示,根据刑法第114条的规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梅某于凌晨时分在人员居住较密集区域,为泄私怨故意放火,造成他人财物损失,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涉嫌放火罪。日前,梅某已被东西湖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记者梁爽 通讯员花耀兰 董新艳)

【编辑:祝洁】

(作者: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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