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被盗一年后,机主收到索要账号密码短信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6日讯(记者姚传龙)2018年夏天,市民刘先生的手机被盗。考虑到遗失手机金额有限,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也没有报警。然而,近1年过去,5月4日,刘先生接到一条陌生号码发送来的短信,手机号码归属地在重庆,问及刘先生遗失手机一事。短信发送人称,自己被骗,购买到了被盗手机,希望获取刘先生的手机密码,方便他使用被盗的手机。

尽管接到短信是2天前的事情,刘先生依然难以相信,手机持有人竟然向自己索要手机账号密码。

2018年夏天,他在游玩长江大桥时,将手机和充电宝放在桥梁栏杆上,聊天后回过头,桥栏杆上只剩下充电宝,手机不翼而飞。

今年5月4日,刘先生接到了索要手机账号的短信。短信截图中,手机持有人自称是学生,被人蒙骗,从二手手机市场购买到了刘先生被盗的手机,再从被盗手机中储存的“本机号码”获取了刘先生的手机号码。由于没有手机账号,很多手机功能无法更新和使用,希望刘先生能够提供相应账号。

“我求你了,我知道不关你事,请你帮帮忙吧,事成之后给你20元,现在手机不能刷机。”手机持有人在短信中写道。

图为短信截图

为了获取手机账号,手机持有人还拨打刘先生电话,随后被刘先生拉黑。“我的手机被盗,他居然还找我要密码!”5日,刘先生向武昌警方反映此事,6日,长江日报记者希望与手机持有人联系,刘先生表示,因为没有继续骚扰,他暂时不方便透露手机持有人联系方式。

《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武昌警方已经介入了解。

【编辑:刘思】

(作者:姚传龙)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