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造号牌被查坚称只算“遮挡号牌”,交警耐心释法他认罚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17日讯(记者夏奕 通讯员董冠男)变造机动车号牌被查获,他却坚称自己只是“遮挡号牌”,民警耐心释法后他心服口服认罚。

4月28日下午16时27分,熊某驾驶号牌为鄂A51**0的小型越野车行驶至三环线姑嫂树立交时被江汉区交通大队民警拦下。他所驾驶车辆的真实号牌应为鄂A5T**0,字母“T”被贴上了蓝色纸片变造为数字“1”。该车自2019年3月来曾多次上路行驶,早已被缉查布控系统纳入“黑名单”。

据熊某交代,为躲避“电子警察”处罚,他用打印机制作出蓝色纸片后粘贴在车牌上,将字母“T”部分予以遮挡,使其变造成为数字“1”,为了防止蓝色纸片脱落,还曾用橡皮筋对纸片予以加固。民警发现,蓝色纸片粘贴在字母“T”上,乍眼一看非常像数字“1”,如不近距离观察,根本就无法辨清。

随后,民警告知熊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其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将被处以罚款5000元,一次性记满12分,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面对处罚结果,熊某却情绪激动,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仅需罚款200元,一次性记满12分,并多次拨打有关部门电话投诉民警。

民警经过详细调查锁定证据,发现熊某使用蓝色纸片将字母“T”变造为数字“1”后,使得机动车号牌与原车辆登记信息不符,并多次上路行驶被路面监控卡口摄录抓拍,一旦形成电子警察记录,将损害原车车主利益,如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将给侦查破案造成干扰,属于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据江汉交警介绍,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一般有四种情况:一是使用纸片、光盘、布条等物品遮住机动车号牌的;二是加装防撞装置、备胎、号牌框等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三是使用油漆、泥浆等物质覆盖机动车号牌的;四是人为使机动车号牌变形、折断、油漆脱落的,影响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辨认的。

民警将故意变造号牌与故意遮挡号牌行为的异同告知熊某,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和行为后果,熊某心服口服。 5月16日,他主动来到江汉区交通大队接受处理,并对投诉民警的行为予以道歉。

【编辑:彭向东】

(作者:夏奕)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