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三名员工为了恶作剧,用烟头点燃加油枪后拍成视频传网上。针对此事,5月22日22时许,昆明市五华区应急管理局在其官方微博公开通报称,当时灌区及加油枪未储存油品,警方对涉事3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5月21日,网络上流传一份加油站员工试图用烟头点燃加油枪的短视频。
五华区应急管理局通报称,发现视频后,该局联合区消防大队、公安五华分局马村派出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开展调查处理。
经查明,视频中的加油站原名为“茂光加油站”,因为改建,油站油罐中油品于2019年2月28日抽完,并于2月28日凌晨3时对油罐进行了注水作业。
原茂光加油员工毛某和李某、李某某三人为恶作剧,于2019年3月1日11时17分许拍摄该视频,当时灌区及加油枪未储存油品。
2019年5月21日,毛某将视频上传网络,此时视频中加油站处于停业状态。
通报称,公安五华分局马村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5月22日对三名涉事人员毛某、李某、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人民币的处罚。
同时,五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中海油云南销售公司昆明龙泉路加油站(原“茂光加油站”)处以停业整顿处罚。
【编辑:李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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