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6月13日讯(记者商佩 通讯员王华芬)6月13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武汉市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快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工作方案。会上,武汉市数据局党组成员、市大数据中心主任王留军针对数据局如何实现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最大化价值及保障数据安全等问题作出解答。
武汉市数据局党组成员、市大数据中心主任王留军。 夏俊俊 摄
实现高效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科学、有序的公共数据编目规范是前提。王留军介绍,公共数据编目规范就像是为海量的公共数据打造了一套精细的“档案索引系统”。通过将公共数据资源分为共享目录、开放目录、授权运营目录三类进行分类编目,可使企业更清晰、便捷地定位和获取所需公共数据,提升查找效率,降低获取门槛。
在规范的编目体系支撑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得以有序开展。前期,武汉市数据局印发了《武汉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为公共数据的分类分级提供了明确指引。该文件将公共数据划分为L1至L6六个级别,其中L6、L5级数据不可授权运营,L3、L2、L1级数据可授权运营,L4级数据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可授权运营。对于级别高的公共数据,若要进行授权运营,可采用脱敏等技术手段实现等级降级。
例如,一些涉及个人隐私但又有一定开发利用价值的数据,通过脱敏处理后,既保护了个人隐私,又能让数据在授权运营中发挥价值,充分挖掘公共数据的潜在价值。
在授权运营过程中,数据安全是重中之重。根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市数据局负责统筹市数字资源平台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管控体系。授权运营主体需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共数据运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运行规则,并定期报告运营安全情况。同时,市数据局还将联合网信、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安全合规监督机制。一旦发现问题,将及时督促整改,全方位保障公共数据在授权运营过程中的安全。
【编辑:符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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