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科技成果从“书架”走向“货架”,湖北设立10亿元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直投基金群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0月10日讯(记者李佳)10日,湖北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北省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镧解读,《若干措施》聚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有没有”“敢不敢”“能不能”三个关键,加快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单列管理、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新型收入分配等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科技成果从“书架”走向“货架”,加快构建“有权转、愿意转、转得顺”的良好环境。

据介绍,《若干措施》从强化高质量成果供给、改革成果转化体制机制、优化成果转化生态、健全成果转化推动工作机制四个方面,提出17条具体措施。

为提高高校策源能力,增强成果有效供给,《若干措施》提出支持高校联合企业聚焦“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需求,开展“61020”全链条攻关及“尖刀”技术攻关,新建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支持高校建立高水平科研平台开展成果转化,对高校开展“五技合同”认定登记给予激励等具体举措。

为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深化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若干措施》提出,制定出台赋权工作指引、实施细则、负面清单,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与职称评定、岗位聘任、人才评价、绩效考核等挂钩的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科研人员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免责情形,推动符合尽职免责条件的科技成果转化不纳入国有资产绩效和保值增值考核范围等具体举措。

为强化创新要素支撑,优化成果转化全链条生态,《若干措施》提出,依托供需对接信息化平台开展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推进大学科技园提供“低成本、高品质”的创新创业空间,完善科创项目路演、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组织工作机制,对技术经理人开展成果转化给予激励和支持,设立10亿元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直投基金群等具体举措。

【编辑:陈麒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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