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5月25日讯(记者高萌)“今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在补贴范围、补贴期限、补贴标准等方面均有变化。”5月2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省经信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盛章学表示,省经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出台《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推动这项既惠企又利民的好政策落实见效。
据介绍,在细化补贴范围方面,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在省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可申请补贴。报废或转出的湖北号牌旧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17年1月1日之前,且2022年6月1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上日期均不含当日。
在细化补贴期限方面,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购买新车合同日期、新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贴期限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并获得行驶证后及时提交补贴申请,日期须在2023年1月31日前,逾期不予补贴。
“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均比去年有所提高。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只能享有1辆车的补贴。”省经信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盛章学表示,属于补贴范围内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旧车,到省内的厂家授权经销商处,购买新车后,由经销商协助完成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登记。
个人消费者在省内上牌后,及时到协助完成信息登记的经销商处,按规定提交申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所需申请材料。经销商按规定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转账至符合条件的购车居民(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
【编辑: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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