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减免3个月租金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5月25日讯(记者高萌)5月2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会上,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红兵介绍,为保障《若干措施》的有效实施,财政部门主要从“降、补、稳”等几方面进行支持。

他表示,“降”主要指减税降费,在规定减免幅度内,顶格执行国家减税退税降费政策。比如,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退税足额退还;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位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减免6个月等。

在“补”方面,包括:对个人消费者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对城市运营公交车购置新能源车给予补贴等,鼓励汽车消费;分批分类投放“惠购湖北” “惠游湖北” “惠动湖北”消费券,鼓励商旅文体联动消费;采取“鼓励企业让一点、各地政府补一点、省级财政奖励一点”的形式,支持各地开展家电、家具促消费活动;省级财政对各地在重大促销活动方面的财政投入给予适当补助,支持打造“荆楚购”主题活动等。

此外,“稳”以夯实基础。统筹运用现有财政资金,发挥跨周期调节作用,支持打造县域商业体系、夜间消费集聚示范区、筹办各类重点展会、引领消费新模式发展等,推动消费升级,稳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编辑: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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