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甘风险,自负其责

©原创 记者夏晶 通讯员徐晓雪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记者夏晶 通讯员徐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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