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法院开出50万元“诚信罚单”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1月13日讯  为了打赢官司多获赔,有家公司竟然在合同、票据等证据上“动手脚”。11月13日,记者从武汉经开区法院获悉,为惩罚这一行为,法院对这家公司开出了50万元“诚信罚单”。据悉,该案的罚款金额系目前武汉市两级法院作出的最高“诚信罚单”。

2017年12月,某能源公司将一个土建工程发包给某园林公司施工,双方签订了两份《施工合同》,分别约定暂定工程价款为1850万元、1005万元。工程完工后,双方因工程款结算产生纠纷,园林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能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1200余万元。

案件审理中,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然而,法官在审核证据时发现,原告园林公司提交的多张照片经过PS处理、数份合同存在伪造嫌疑,混在大量证据中,企图“浑水摸鱼”。

面对法官的严肃询问,园林公司法定代表人承认:为抬高鉴定金额,伪造了证据。经鉴定机构证实:若这些虚假证据未被法院发现,工程款将虚增300余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昨日,记者联系上承办法官。据称,当事人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守诚信原则。若当事人违反诚信原则,提交虚假证据,法院作出相应处罚,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增强司法公信力。

武汉经开区法院认为,园林公司的行为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妨碍民事诉讼秩序,必须予以严惩。

日前,综合考虑其可能获得的非法利益及事后认错态度,法院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万元的司法惩戒。此案审结后,某能源公司的负责人专程到法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表示感谢。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是识别和判断虚假证据的典型。在建设工程类纠纷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法利益,便虚构证据,企图放在繁杂的各类证据中浑水摸鱼,普通人若不熟悉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就难以识别和判断。

本案体现法院进行司法惩罚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力度与决心,望广大诉讼参与人恪守诚信,遵守诉讼规则,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当事人违反诚信原则,提交虚假证据,后果恶劣的,法官会依法作出相应惩罚。

(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郑广芳 陈嘉汀)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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