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21日讯(记者冷靖华 通讯员袁福国)21日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鼓励全省药店拆零销售解热镇痛药,每人次限购不超过说明书三日剂量。
据省药监局发布《关于鼓励解热镇痛药拆零销售的通知》,针对近期我省解热镇痛药(俗称“退烧药”)需求量激增的状况,为有效保障群众用药需求,严防个人盲目囤药,避免药品浪费,结合近期疫情特点,鼓励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实行解热镇痛药拆零限量销售。
通知中提到,消费者在药店购买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片(含缓释片、胶囊、颗粒)等解热镇痛药时,每人次限购用量原则上不超过相应药品说明书三日剂量。
此外,药店在拆零销售解热镇痛药时,要灵活选择多种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药品说明书信息(包括药品说明书电子照片),提醒消费者服用药品有关禁忌证等注意事项,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
同时,要严格执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记录,严防药品污染,保证药品质量。在拆零销售过程中,不得借机哄抬物价或变相涨价销售,严厉打击倒卖“二手药”等回收药品违法行为。
特别提醒,此通知为临时措施,各地解热镇痛药市场供应紧缺得到缓解后,可以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常规销售或拆零销售。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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