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9月15日讯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不用打122报警后原地等交警来定责了,通过视频通话就可以请交警实现远程定责。这一功能在武昌区交通大队试点了3个月后,从9月15日起,在全市中心城区和开发区全面启动。
长江日报记者点开武汉交警微信公众号“事故快处快赔”功能模块,可选择“上传图片”和“视频在线定责”功能,点开“视频在线定责”功能即可接通负责交通事故定责的值班民警。值班民警会通过视频了解事故情况,与当事人在线交互完成交通事故信息采集、证据固定,并引导当事人撤离现场后远程推送事故认定,提供最快捷的事故处理服务,市民也可通过交管12123客户端使用远程定责功能。
武汉交警介绍,为持续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便利措施,公安交管部门持续优化轻微交通事故快处服务新机制。在现有轻微事故快处服务基础上,启动视频快处功能,从2023年9月15日起,市民在中心城区和开发区遇轻微交通事故,可使用“交管12123”APP视频快处模块进行连线取证、撤离现场,实现轻微交通事故快解决,既方便交通参与者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又助力保障道路交通畅通。
武汉交警提醒,交通事故视频快处功能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受理时间为每日7时至19时,其余时段按现行快处快赔方式进行。目前该功能覆盖了武汉市中心城区和开发区,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且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机动车包括大(小)型汽车、新能源汽车、摩托车、教练车、挂车等。
具体操作流程
1.当事人报警
发生事故时,当事人做好安全防护后可以直接使用“交管12123”APP在现场进行视频报警,APP会自动定位获取事故地点信息。

2.视频接入
当事人点击“视频报警”按钮后,呼叫等待公安交管部门接警人员接听,接警人员接听后进入双方视频通话。当事人持手机切换前后摄像头,在接警人员指导下配合远程取证。

证据固定和信息采集由接警人员远程完成,不需要当事人提供纸质材料,处理过程中系统会自动查询核验驾驶人、机动车和交强险信息。
对于人员伤亡严重或者不符合视频快处条件的,接警人员会通知辖区民警前往事故现场。
3.撤离现场
接警人员完成证据固定和信息采集后,"交管12123"APP将推送撤离事故现场提示信息,当事人应当及时撤离,避免交通拥堵。

4.后台定责
民警根据视频通话采集的证据信息,确定各方过错行为和事故责任以完成认定。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当事人事故认定结果,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的【网办进度】查看电子版事故认定书。如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在事故认定文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武汉市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使用视频远程定责功能,几分钟可以完成处理,省去现场等待民警出警或者驾车去线下事故快处中心往返跑腿;通过视频与接警人员“线上见面”,证据固定和信息采集由接警人员视频远程完成,更利于当事人打消顾虑、快速撤离现场;通过视频在线快速完成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可以有效减少当事人现场停留时间,防范因现场撤除不及时引发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
武汉交警提醒,使用交通事故视频快处前,应首先开启车辆双闪灯;在车后50至10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确保安全状态下再进行操作;事故处理完成后立刻挪离现场。
12类情况不适用视频远程定责
这12类情况不适用视频远程定责: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
3.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4.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6.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8.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9.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10.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11.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12.其他需要民警现场处置的情形
(通讯员李佳 施峰 长江日报记者魏娜)
【编辑: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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