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月16日讯(记者宋磊)湖北因“湖”得名,因“湖”闻名,如何进一步加强湖泊保护治理,以高品质湖泊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1月16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已印发《关于加强湖泊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就湖泊治理明确目标、细化举措。
湖北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纳入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共有755个、水域面积2706平方公里,与河流相比,湖泊生态特殊,水域较为封闭,水体流动相对缓慢,水体交换周期长,自我修复能力弱,生态平衡易受到自然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当前,我省湖泊仍存在水域空间受损、水环境状况恶化、水系连通不畅、生态功能退化等问题。《指导意见》将系统解决我省湖泊保护综合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实施意见》围绕五大任务重点实施,系统推进湖泊治理:
强化湖泊岸线治理。补齐湖泊防洪治涝工程短板,对长湖、斧头湖等重点湖泊堤防开展加高加固达标建设,加强梁子湖流域、斧头湖流域等重点易涝区域外排能力建设;加强湖泊形态保护,有效保障湖泊形态稳定。
加强湖泊截污控污。开展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完善入湖排污口“一口一档”,实行“一口一策”分类管理;加快城市湖泊污染治理,推进农村湖泊面源污染治理;开展重点湖泊流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
推进湖泊生态修复。加强洪湖、梁子湖等重要湖泊湿地的保护与修复,稳步恢复湖泊生态功能;开展湖泊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控制入湖面源污染,共同缔造生态湖泊、和美乡村。
实施河湖水系连通。结合湖泊水系分布,以长湖、洪湖、斧头湖等重要湖泊为结点,加快实施荆南四河、鄂东五河等五个片区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构建“互连互通、活水通畅、联调联控”的河湖连通格局。
开展数字湖泊建设。开展湖泊水质分级监测管理,强化水生态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和信息公开;加强重要湖泊水情、雨情、工情监测等信息采集,提升湖泊监测覆盖率和水平等。
《实施意见》明确治理目标:通过治理,近期(2026年)实现湖泊岸线稳固、形态稳定、面积不萎缩,省控湖泊入湖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水质稳中有升。远期(2035年)实现湖泊功能全面提升、水环境根本好转、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基本达到安全、健康、智慧、灵秀湖泊的目标。
【编辑:邓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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