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省人大)
(2024年1月28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周森锋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周森锋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省人大)
(2024年1月28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王炜为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任命肖红梅为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任命周彩娟为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四、任命钱建余为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五、免去童培友的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省法院)
(2024年1月28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叶宇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二、任命夏勇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三、免去李伟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周黎笋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黄莹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六、免去孙莉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七、免去周冬丽、王建国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八、任命颜鹏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九、任命唐莎为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十、免去袁博文的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一、免去程威的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省检察院)
(2024年1月28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汪存锋、毕奎明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程华荣、徐碧琼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三、免去常本勇、黄达亮、陈俊、廖旭、毕敏、刘洋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四、决定免去汪存锋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职务;
决定任命许一鸣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
五、批准免去梁莉的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陈俊为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六、批准免去许一鸣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朱建桦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七、批准免去毕奎明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廖旭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批准免去王晓军的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毕敏为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来源:湖北人大网)
【编辑: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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