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以“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系统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和科技企业培育“最初一公里”问题,将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进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武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各区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政策措施要求打造校地深度融合发展先行区,包括促进高校院所服务地方产业发展、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强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加大科技人才培育力度、提升创新平台成果产出效能。每年引育10个高端创新团队,深化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引进机制,根据人才需求提供定制化支持;启动“探索计划”,支持不少于1000名青年科技人才自主选题、自由探索,以“用”为导向开展前沿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创新平台以产业需求为导向,通过“平台+企业+基金”模式推进创新成果“沿途下蛋”“沿途转化”。
政策措施还包括打造创新成果场景应用优选区、打造成果转化创新生态示范区、打造技术转移转化交易活力区、打造成果转化综合服务集成区。对于政策措施提到每项工作,都明确指明了相关责任单位。政策措施涉及条款已有具体实施办法的,结合工作实际继续执行;涉及资金奖补支持的,由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点击蓝字查看《武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原文。
【编辑:赵可】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