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4月22日讯(记者高萌 通讯员王晓珊)4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武汉市城市更新条例》(下称《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我市是首批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城市,全国首个挂牌‘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的城市,这部法规是我市关于城市更新的专门立法。”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戴丰善说。
戴丰善介绍,近年来,我市成功打造了巴公房子、昙华林、咸安坊等案例,积累了丰富的城市更新经验。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城市更新的部署要求,将武汉多年来的工作实践转化为长效制度,从立法层面推进解决城市更新中的痛点难点,有必要通过制定条例,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脉,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演员在武昌古城斗级营长廊进行戏曲表演。
据悉,《条例》聚焦城市更新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四方面作出规定,明确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参与、共建共享,遵循规划引领、民生优先、科技赋能、绿色低碳。
《条例》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武汉“城市更新”界定:指对城市空间形态和城市功能进行持续完善和优化调整的活动,包括:改造危旧房、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老旧街区、工业园区、厂区;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修复完善湖泊、河流、湿地、公园、山体、绿道、生态廊道以及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保护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等,突出武汉滨江滨湖特色,坚持城市体检先行、“留改拆建控”并举。
《条例》还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市民在政策制定、方案编制、项目实施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设立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搭建全市统一城市更新信息系统,以科技赋能精准更新。
家住硚口区营南社区的居民高国富听说《条例》即将施行,最关心的是自己那栋老楼何时能装上电梯。得知其中明确规定,增设必要电梯、无障碍设施等新增的建筑量不计入规划容积率,他高兴地说:“这太好了,我们老小区盼电梯、盼停车位盼了好多年,现在有法律撑腰了!”
昙华林片区居民杨静关注历史文脉与居住品质:“以前老房子既怕拆了没文脉,又怕住得不舒服,现在《条例》明确要保护优秀历史建筑、文物建筑,还能活化利用,周边配套也会跟上,老城区既有烟火气又有新面貌,很期待。”
据了解,此法规的出台并非一蹴而就。从2024年被列为立法调研项目,到2026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历时两年多,历经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调研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将其充分吸收进法规条文。
【罗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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