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5月13日讯(记者夏奕 通讯员龚轩)13日上午,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李文成在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向企业发出3点涉税安全防范提示: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李文成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言。记者夏奕 摄
第一,认清“红线”,千万别碰法律底线。
很多企业经营者觉得,虚开几张发票、买点假发票入账,或者注册个“空壳公司”暴力虚开、骗取出口退税,手段隐蔽、查不到自己头上。但其实,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这三者只要有一处对不上,终究会暴露,无所遁形。一旦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就是犯罪。企业信誉毁于一旦,经营者身陷囹圄,企业可能直接垮掉。这笔账,一定要算清楚。
第二,警惕“陷阱”,筑牢内部管理的防火墙。
要坚守真实交易底线。没有实际业务,绝对不能开发票,也不能收发票。
要规范发票管理。收到发票,一定要核对开票方有没有资质、货物明细对不对、金额符不符合。假发票、作废发票,一律拒收。
要保存好交易凭证。合同、付款记录、物流单据、入库单,这些都要妥善保管。一旦税务或公安核查,能拿出完整证据链,才能自证清白。
要警惕“税务筹划”陷阱。现在有些不良中介,号称“帮你搞定发票”“合法降低税负”。最后往往是中介跑了,企业背锅。
第三,警企“联动”,主动报备、提前防范。
湖北公安经侦部门一直秉持“服务发展、护航支点”的理念,不是等出了事才去抓人,而是希望帮助企业“治未病”。我们依托警税联动、警企联络等机制,开展“送法进企业”,把事后打击变成事前提醒。企业要做的,是主动排查风险,定期自查发票往来,发现异常第一时间向税务或公安机关报备。
【罗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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