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大学一则招聘公告引发关注。公告中,一个管理岗位除了专业、学历要求外,还特别规定应聘者配偶须为本校在职在编优秀博士,并附加一系列高水平科研条件。由于指向性过于明显,被广大网友质疑为“萝卜岗”。随后,学校发布公告承认条件设置不当,并决定终止招聘。
从校方回应来看,这一岗位设置的初衷,是帮助长期扎根贵州、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解决现实困难,这样的考虑并非不能理解。对于高校而言,人才引进不仅是引进一个人,也关系其家庭,安家落户、解决后顾之忧等。
但是,公共招聘制度,就要遵循公共招聘制度的规则。如果某位高层次人才确实符合相关政策,可以通过人才安置专项政策等渠道予以支持。特殊情况不应当借用公开招聘程序,把原本面向社会开放的竞争平台变成服务特定对象的渠道。
公开招聘之所以“公开”,就在于向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平等开放竞争机会。招聘条件应当围绕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来设置,目的是找到最符合岗位需求的人,而不是寻找符合某个条件的人。
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人们相信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等制度,是因为这些制度代表着公开透明和公平竞争。如果一个岗位的条件“量身定制”,即使最终录用的人完全具备相应的能力,也难免让公众怀疑程序是否公正。一旦这种怀疑不断累积,受损的不只是一次招聘的公信力,而是整个制度的社会信任基础。
(长江日报评论员刘家欣)
【编辑:陈麒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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