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中打招呼庇护非法盜采矿石,一名矿产资源片区负责人被双开、移送司法机关

长江日报融媒体7月28日讯(记者高萌 通讯员武纪宣)7月27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因接受被管理对象安排的旅游和吃请,滥用职权,为他人非法盗采提供庇护,致使损失国家矿石159万余吨,总价值达3592万余元,江夏区矿产资源管理总站乌龙泉片区负责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童吉武,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3月任原江夏区国土资源管理局矿产资源管理总站乌龙泉分站副站长,2016年5月至今任江夏区矿产资源管理总站乌龙泉片区负责人。

2016年9月至2018年9月,童吉武在担任江夏区矿产资源管理总站乌龙泉片区负责人期间,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监管和相关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同时参与章文斌(时任江夏区矿产资源管理总站纸坊片区负责人,另作处理)负责片区的日常监管巡查。在此过程中,童吉武、章文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暗中打招呼、出谋划策等方式,为曹念等5个盗采团伙非法涉嫌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的犯罪行为提供庇护。2018年2月,童、章二人邀约区矿产资源管理总站工作人员朱雄伟、熊承志、朱永辉、朱涛(另案处理)等4人入股参与曹念的武汉江夏华辰信石料加工厂经营活动,并先后4次分红获利共计112.076万元,加工厂石料来源于非法盗采的矿石。2018年8月,章、童二人与曹念一起前往贵州旅游,期间,接受曹念安排的旅游纪念品和吃请。2018年9月,5个盗采团伙非法开采点被强制关停,共盗采国家矿石159万余吨,价值3592万余元,致使国家矿产资源遭受巨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

办案人员介绍,童吉武身为中共党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矿产资源监管职责工作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被管理对象安排的旅游、纪念品和吃请;滥用职权,为他人非法盗采矿产提供庇护,致使国家矿产资源遭受巨大损失;与他人合伙从事营利性活动,非法销售盗采的矿石,牟取巨额利润,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和非法采矿犯罪。童吉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条例原文:

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六条规定:“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八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童吉武作为从事矿产资源监管执法的工作人员,与盗采国家矿石资源违法犯罪分子本应是猫与老鼠的关系,却无视党纪国法要求,无视反“四风”的高压势态,从自认为无关大雅的“吃吃喝喝”小节失足,与违法犯罪分子沆瀣一气,从国家矿产资源的保护者,蜕变成盜采矿石违法犯罪行为的庇护人,教训深刻。也说明反“四风”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广大党员干部、执法工作者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从细微处着手,做到防微杜渐,时刻牢记使命,不忘初心,才能履行好工作职责,远离违法犯罪泥潭。

【编辑:付豪】

(作者:高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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