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湖北“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52亿元

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25日讯(记者宋磊)26日,人大代表审议湖北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根据报告,今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113.6亿元(不含政府债务收入),较去年实际完成数预期增长8%,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113.5亿元,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5.9亿元,比上年增长5.2%;省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拔款预算5.2亿元,比去年预算减少1.52亿元,下降22.6%。

报告指出,今年省级预算安排,继续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基层、保重点、防风险”的总体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推进建立技术创新体系、化解行业产能过剩等;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民生支出政策,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等;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保障市县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顺利实施;支持教科文等事业全面发展,引导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提高技术奖励额度,支持体育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等。

报告显示,今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公共安全支出176.5亿元,较上年增长17.7%,主要是省级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结转本年使用;教育支出174亿元,比上年增长16.6%,主要是增加高校“双一流”建设资金以及部分高校基建项目资金结转本年使用;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亿元,比上年增长30.1%,主要是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暂列本科目;节能环保支出4.4亿元,比上年增长12.7%,主要是上年省级环保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结转本年使用。

【编辑:朱艳琳】

(作者: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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