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使用未年检车辆超载送考被查扣


被扣的送考车辆 通讯员丁其刚 摄

长江日报融媒体2月11日讯 驾校本是培养合格驾驶员的机构,驾校的教练员应该教导学员遵守交规。然而,武汉市东西湖区交警查获的一辆驾校学员送考车,不仅未年检,而且明显超载。

2月11日,因车辆未年检及存在超载等交通违章,武汉市东西湖区一辆驾校送考车辆被东西湖区交警查扣,同时通报驾校主管部门。

2月11日上午8时许,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交通大队五环路交通警务执法服务站交警在107国道东西湖区吴家山五环路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尾号为5S1的金杯面包车有超载之嫌,民警立即将该车辆截获盘查。执勤交警很快发现,这辆面包车不仅超载,而且车辆逾期未年检,也未放置强制保险标志,民警当即将该车辆进行查扣。

经初步核查,驾驶该车辆的司机是武汉市江汉区33岁的男子张某,当日,张某驾驶这辆核载9人的金杯牌面包车,帮助东西湖区一家名为“为民”的驾校运送10名学员到武汉市蔡甸区参加驾驶员资格考试。

考虑到学员还要参加考试,民警立即找来车辆,将10名学员顺利送考。

据武汉市东西湖区交警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未年检车辆上路一经查实,交警部门还将暂扣机动车,对驾驶员给予200元以下罚款并扣3分,同时对驾校的违规行为向驾校主管部门通报。(记者姚传龙 通讯员丁其刚 张斯培)

【编辑:朱艳琳】

(作者:姚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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