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入选“湖北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9日讯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聚焦污染防治,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探索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严惩走私境外有毒工业废渣的犯罪。对在沉湖湿地、府河流域等生态功能区非法狩猎捕捞、盗伐林木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极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担责方式,促进生态资源修复。新洲区法院判决并督促非法“电捕鱼”被告人放归鱼苗28万余尾、成鱼132公斤,经网络直播后获11万网民关注。全年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33件,审结公益诉讼案件21件。有3案入选“全省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编辑:杨京】

(作者:杨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