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光电瓶车闹市上路揽客,遇交警检查司机扔下乘客撒腿就跑

硚口交警查扣载人观光电动车。硚口区交通大队供图

长江日报融媒体3月31日讯(记者魏娜 通讯员杜泽文) 一般被用在公园、景区接送游客的观光车,出现在古田二路轻轨站旁,车上还满载着乘客。硚口交警发现后上前查看,司机扔下一车乘客撒腿就跑。交管部门表示,无牌观光电动车不允许上路行驶,更办不了牌照,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29日17时许,硚口区交通大队民警在古田二路巡查时,发现一辆破旧的观光车停在轻轨站下,上前一看,里面已经坐了十多名乘客。前排副驾驶的位置坐着一位奶奶怀里抱着正在吃冰淇淋的孙女,而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上贴着支付宝和微信的二维码,明显就是用于收取车费。

驾驶员是一名中年男子,面对交警询问,他先是支支吾吾,就在民警查看车内乘客数量时,该男子拔腿就跑,消失在人群中。硚口区交通大队二中队当即将车辆暂扣。

据车上乘客介绍,由于古田二路的公交车主要集中在主干道上,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问题尚未完全得到解决,就出现了这类观光车,坐这类车的人大多是古田二路附近居民,从轻轨站坐到沿河大道,招手停车,随到随下,车费一人1元钱,一般是中午和晚上出来。

长江日报记者看到被查扣的这辆电瓶观光车,四排座椅,一块挡风玻璃,除了第一排和最后一排,几乎没有车门,也没有围栏,和景区内的观光车并无区别。市民程先生介绍,他早上7时,在古田二路的陈家墩生活村见到过这样的电瓶观光车,开得飞快,他十分疑虑:这样无牌照、无门的电瓶车到底能不能上路?

电动观光车全名是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一般这个车辆用在旅游景区、学校校区内的接送。

硚口区交通大队表示,电动观光车属于场地车只能在特定区域内使用,按照目前的交通法规,观光车不允许上路,更办不了牌照,一旦上路将面临被查处。这些无牌观光电动车严格意义上它是没有路权,不能在路上行驶的。交管部门发现一例查处一例,查处以后,我们会对这些车辆进行鉴定,如果它鉴定为机动车,驾驶员还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

近年来“老年代步车”、“观光车”大量涌现,商家以“不用交强险、不用交购置税、不用考驾驶证、不用年审、就是闯红灯,电子眼也没办法”为噱头,吸引群众购买。但因其未列入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购买后无法入户,也不能上道路行驶,只适合在场(厂)内、步行街等封闭区域运行,而其一旦上道路行驶,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因“观光车”无法办理保险,如发生交通事故,赔付根本无保障。

【编辑:陈智】



(作者:魏娜)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