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间要保持健康、纯洁的相互关系,做到4个“严禁”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17日讯(记者李茜 整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全文发布,本次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在第四章“内部关系”第三十五条中新增“军人之间应当保持健康、纯洁的相互关系”,并用4个“严禁”详细说明了何为“健康、纯洁的相互关系”。

第四章 内部关系

第一节 军人相互关系

第三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不论职位高低,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间是同志关系。

军人之间应当保持健康、纯洁的相互关系。严禁吹吹拍拍、阿谀奉承,严禁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严禁收受钱物、吃请请吃,严禁压制民主、打击报复。

【编辑:李茜】

(作者: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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