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赋权试点,武汉市委首部党内法规出台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9日讯《武汉市委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近日出台。这是武汉市委首部党内法规,系统集成了近年来我市作风建设实践成果,将为武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制度支撑。

2017年5月,党中央决定在武汉等7个城市开展党内法规制定试点工作,要求重点围绕基层党建、作风建设方面探索制定党内法规。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规定》得以出台。《规定》将我市在基层作风建设实践中探索形成的一些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用制度规范起来、固化下来,形成能推广的样本,将为全国其他城市提供作风建设的武汉经验。

《规定》共8章30条,分为总则、作风培育、日常监督、作风巡查、作风评议、查处问责、组织保障、附则,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和“新衙门作风”以及“微腐败”问题。“基层党员干部应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规定》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把查处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基层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应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规定》明确,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应当坚持以教育管理培育良好作风、以日常监督持续改进作风、以作风巡查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以作风评议检查作风建设成效、以查处问责彰显正风肃纪力度,推动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实现根本好转。

“武汉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党内法规,能够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对推动党的建设具有参考、借鉴价值”,中央党校教授戴焰军表示。

中办法规局严格审核把关《规定》

这部法规是怎样出台的?有哪些创新之处?其最大特色和亮点在哪里?8日,长江日报记者采访了市纪委相关负责人。

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了社会各方意见

问:这是武汉市委首部党内法规,其出台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答:武汉党内法规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及法规制定项目获批后,在起草过程中,我们深入领会试点工作要求,广泛收集资料,多次开展调研座谈,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员干部以及市委基层作风巡查组组长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规定》征求意见稿。市委办公厅、市纪委机关密切配合,分别征求了全市党委系统、纪检监察系统以及市委法律顾问、基层党员干部的意见,并充分论证分析,反复修改完善。此外,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省委办公厅指导,严格审核把关,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

整治“新衙门作风”“微腐败”等被纳入

问:《规定》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纠正“四风”、大兴调研之风、大兴实干之风等精神,并把防范、杜绝“新衙门作风”“微腐败”等突出问题纳入进来,从制度层面细化要求、明确规定、保障落实。同时,按照“作风培育—监督—巡查—评议—查处”的链条进行布局,既涵盖了作风建设基本内容,又突出了作风巡查、作风评议等重点内容,确保法规逻辑严谨、结构合理、内容完备。

主要目的是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问:《规定》有哪些创新和探索?

答:从内容上看,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把武汉在基层作风建设实践中探索形成的一些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用制度规范起来、固化下来,形成能推广的样本。

从执行上看,遵循操作可行、简便易行的原则,充分考虑基层实际,把上级有明确要求、工作有实践基础的措施纳入进来,尽量细化、具体化,避免大而全、大而空,既便于执行和操作,也避免给基层带来负担。

《规定》将进一步巩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成效

问:武汉市出台首部党内法规的意义是什么?

答:《规定》系统集成了武汉近年来尤其是新一届市委成立以来推进作风建设的经验做法,从制度层面确保已经采取的措施、形成的机制扎根落地,有利于推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同时,这是武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实践探索。党中央在武汉等7个城市开展党内法规制定试点,对武汉来说既是信任和机遇,也是职责和使命。作为市委首部党内法规,《规定》的出台,既为武汉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打下了重要基础,也为党中央探索建立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机制提供了武汉经验。


专家学者:让作风建设找到了抓手

市委党校党史党建部主任、副教授翟一博:《规定》内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要求,与上位党内法规相衔接,同时又紧贴实际。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斌雄:《规定》把作风巡查和作风评议作为作风建设逻辑链条上的两个重要环节,并作了详细规定,这在其他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中很少有,让作风建设找到了抓手,这是《规定》的最大亮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德淼:出台《规定》,武汉开了风气之先,体现了法治要求的规则之治、良法之治、权力制约之治、权威之治,同时操作性比较强。

党员干部:抓住了作风建设的根本

汉阳区建桥街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汪洋:《规定》既紧扣中央精神,又极具地方和基层特征,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又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是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的重要依据。

江汉区汉兴街纪工委书记沈慧:《规定》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夯实作风建设思想根基上下功夫,抓住了作风建设的根本。

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戴勇:《规定》中着重提到“服务改善民生”“积极履职尽责”等五个方面内容,很系统、很具体,操作性很强,是非常接地气的法规条文。

江岸区百步亭工商所所长汪波:《规定》明确了“双评议”工作的对象、内容、方式、考核手段,对我们加强基层作风、提升服务群众质量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碧湖新村社区书记辛福华:《规定》给基层党员干部划上了“硬杠杠”,基层作风建设有了准绳和标尺。(记者王雪 蒋太旭 汪甦)

【编辑:符樱 实习生:王立】


(作者:王雪 蒋太旭 汪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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