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前,客车货车跑湖北高速继续享受优惠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1日讯(记者张全录 通讯员吴海鹏)5月31日,湖北省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9.5折,货车通行费8.5折的优惠到期。不过,长江日报记者6月1日刚刚获悉,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物价局已联合下发通知,将这一优惠政策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另外,通知要求,对贫困山区部分路段,货车通行费的优惠折扣提高到8折。对经指定的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出湖北省内长江、汉江沿岸主要港口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货车,给予通行费50%的优惠。

6月1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系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自2018年6月1日起,湖北省高速公路实行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差异化收费试点范围包括使用湖北省高速公路“通衢卡”,以电子收费方式交纳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货车和客车。

具体内容为:1.对使用湖北高速通衢卡交费的ETC客车,继续给予通行费5%的优惠;对通衢卡支付通行费的货车,继续给予15%的通行费优惠。2.对贫困山区S73邓保高速谷城至保康北段、G4213麻安高速保康北至关垭子鄂陕省界段2条高速公路的通衢卡货车通行费优惠幅度提高到20%。3.对经指定的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出湖北省内长江、汉江沿岸主要港口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货车,给予通行费50%的优惠。主要港口也由原来的10个扩大到12个,指定收费站由原来的11个扩大调整为14个。

本次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优惠期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2020年12月31日到期。据测算,湖北省高速公路试点实施这几项差异化收费政策后,每年为运输企业降低物流成本6亿元。

值得提醒的是,由于联网收费软件修编的原因,贫困山区的邓保高速、麻安高速实行20%的优惠政策,计划于7月1日起实施。“绿色通道”运输车、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等减免车辆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高速公路通过实施差异化政策,有利于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对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促进多式联运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编辑:朱曦东】

(作者:记者张全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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