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27日讯(记者尹勤兵)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获悉,武汉一网民因对“乐清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发表侮辱性言论,被警方行政拘留。
据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蔡甸”:案发后,QQ昵称为“幸运星”的网民在千余人的“武汉滴滴官方群”QQ群中发表侮辱性的言论,声称“真想强奸她”,该言论立即引发广大网民愤慨,已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8月27日,武汉蔡甸警方根据网友举报线索在辖区查获该嫌疑人。经审查,沈某进(男,29岁)对其在网上散布侮辱性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沈某进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公民都应当对自己的网络言论承担责任。警方将对网络暴力行为继续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
另外,深圳网警官方微博发消息称,#警情通报#乐清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案发后,QQ昵称为“深圳-没车”的网民在千余人的“深圳滴滴交流群”QQ群中发表侮辱遇害女孩的言论,声称“穿那么风骚,不强奸你强奸谁啊”、“7年就7年,出来我还强奸它”等等,该言论立即引发网民愤慨,已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8月27日,@深圳网警根据举报线索在宝安区某工业园内查获该嫌疑人。经审,张某金(男,22岁)对其在网上散布侮辱性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张某金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公安机关提示:网络平台非法外空间,公民都应当对自己网络言论承担起责任。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侮辱并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行,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编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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