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提示】15岁女孩独自骑电动车上路被撞伤

【健康提示】


长江日报融媒体讯(通讯员陈梦圆  胡洪琳)未满16周岁独自电动车上机动车道,不幸撞上自卸式大货车,全身多处骨折。


昨日下午2点左右,武汉市第四医院古田院区急诊科接诊车祸患者。这位头面部、身上多处受伤的患者名叫小宁(化名),今年才15岁。

接诊医生询问得知,小宁是武汉东西湖区某中学学生,是在上学路上被大货车撞倒受伤。据小宁描述,当天中午吃完饭后,小宁准备去上学。因为离家较远,小宁的家长给她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代步。小宁骑车出门没多久,在机动车道上就被一辆大货车刮倒在地,整个人擦在地上。

 网络图

“我当时就觉得浑身到处都疼。”货车司机赶紧拨打了120 ,小宁也通知了自己的家长,随后,在家长的陪同下,小宁被送到武汉市第四医院古田院区就诊。小宁身上多处擦伤,医生进一步检查发现,小宁颈部、耻骨、腰骶部多处骨折,需要住院治疗。


据相关新闻报道显示,未成年孩子独自骑电动自行车或共享单车上路,不慎出交通事故并不少见,有些甚至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据医生解释,像小宁这样未满16周岁的孩子,正处于初、高中阶段,可能身高、体格已经比较高大,但是他们尚且处于生理、心理发育时期,自我控制能力差。与成人相比,在遇到突发交通状况时,难以及时、正确做出处理。而且电动自行车是蓄电池驱动,速度快,车身重,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所受损伤较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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