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多部法规,规范文明行为

武汉出台多部法规,规范文明行为

长江日报融媒体9月11日讯(记者胡雪璇)“我在路边遛狗都会牵绳,也会带上塑料袋及时清理狗狗的排泄物。”10日,江岸区劳动街惠中社区居民丁丽这样分享自己的养狗心得。

  

  在武汉,她的行为既是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引的文明行为,也是符合《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的合法行为。

  

  2016年2月1日,《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武汉成为继深圳后国内第二个就“文明行为”立法的城市。

  

  这次立法的一大特色,就是“开门立法”。立法过程中,武汉发出20万份调查问卷,请公众选出“最为普遍的十种不文明行为”和“最应约束的十种行为”。

  

  最终,群众吐槽最为强烈的“驾驶机动车强行超车、随意变道”“乱穿马路、闯红灯”“携带宠物外出未及时清除宠物粪便”等不文明行为都被写进了条例的禁止之列。

  

  “为文明行为立法,也有利于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武汉市文明办负责人说。

  

  除《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外,近年来武汉出台的多部地方性法规,也都对“文明”做出明确规范。

  

  2016年7月1日施行的《武汉市旅游条例》规定,“市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实行信息动态管理,促进旅游者文明旅游”。2012年12月28日施行的《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车站、列车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在列车内进食”。

  

  武汉还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使“文明”要求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遵循。江岸区百步亭社区通过召开居民恳谈会,“六步议事”、民主协商等方式,制定了“环境噪音污染公约”“宠物管理公约”“敬老爱老公约”等140多项社区文明公约,让社区治理井然有序。

  

  【编辑: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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