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造“放心农资示范店” ,树诚信经营典型

长江日报融媒体11月26日讯 (记者余康庭 通讯员王璐)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资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树立诚信经营典型,我市在新洲区开展了“放心农资示范店”建设,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选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在新洲区183家农资经营门店中择优评选出了16家放心农资示范店。

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工作人员查看农资经营店经营台账 记者余康庭 摄

据介绍,新洲16家放心农资示范店统一制作门牌、电子显示屏,统一授牌,新洲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给16家门店配备了电子扫描仪和电子台账。同时,对评选出的16家放心农资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全程追踪,在创建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不断探索农资质量监管的有效途径,建立和分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如何严格评选标准,确保创建质量?新洲区农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放心农资示范店必须符合三大条件:门店主体资质合法,店面仓库整洁干净;管理制度齐全,经营台账完善;遵守商业道德,诚信优质服务。此举旨在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也让农民购买农资更加放心。

【编辑:刘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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