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后发现并未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业主收房后欲告开发商逾期交房

收房后已经装修入住,业主张先生却发现房子无法办房产证——原来,张先生购买的商品房并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就交付使用。1月15日,汉阳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崔玉华做客本报“周二之约”热线,张先生打进电话咨询该如何维权。

张先生介绍,此前他购买了一处商品房,约定2017年11月交房。去年11月,开发商交房,张先生顺利收房后,很快装修入住,入住半年后房屋仍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后经查询,房屋还无法办证,原来张先生所在的小区在交房时并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是不符合交付条件的,因此目前无法办证。

张先生咨询,如今自己已经收了房,还能否追究开发商的逾期交房责任?

对此,汉阳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崔玉华表示,开发商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说明房子不符合法定交付条件,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般会有约定,收房时必须要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才算正常交房。

如今开发商仍未取得此证明书,属于逾期交房,张先生可以到法院去主张自己的权益,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但因为张先生已经居住使用,法院判决时一般不会判决全额支付违约金,而是会打一定折扣。

(作者:梁爽 李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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