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反家暴法》就能带来幸福,干脆嫁给法律得了|长江评论

长江日报评论员 李尔静

“一直盯着手机不理伴侣算家暴吗?”“经常性谩骂算家暴吗?”“‘冷暴力’算家暴吗?”平日,在贴吧论坛的生活栏目里,大家也许没少看到过类似的讨论,但这一次,这些问题“登堂入室”,进入到了法律的讨论范畴。

近日,一系列关于家暴的话题,引起了舆论的关注。广州中院在反家暴法宣讲中,提出了“一直盯着手机不理伴侣算家暴”的观点。紧接着,陕西省司法厅公开征集意见,询问经常性谩骂算不算家暴。无独有偶,湖南省在审议《反家暴法》时,也有人提议在家暴的定义中增加“冷暴力”。

舆论围绕家暴掀起热议,当然是件好事。在中国妇联的抽样调查中,出现过家暴情形的家庭已高达30%。可长期以来,家庭成为了暴力最好的掩护,受害者无力自救,也无人帮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律介入其中,2016年,《反家暴法》顺势而出。家暴不再成为家务事。

但是,家暴毕竟是个法律概念,不可能什么家庭纠纷都往法律的框里装。家庭问题一旦带上家暴的金箍,也就“小事化大”了。

比如,“玩手机不理伴侣”“长期冷暴力”这样的讨论,平时和朋友吐槽一下,在网上热议一下,都是常态。

本来,家人之间有个磕磕碰碰,一时之间不能沟通理解,产生了一些矛盾,自己反思,自己担当,自己解决,不把问题扩大化,这应该是成长过程中,一点一点培养,一步一步锻炼起来的“生活技能”。自己能够处理的问题,自己处理,于己于人,都是好的修养。

可一旦把这些问题都纳入了家暴,那就意味着,生活话题变成了社会问题。家庭成员之间态度冷漠,或者发生激烈争吵,都要通过走司法程序来解决,未免是有一些小题大做了。社会资源应该更多地留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法律保护也应如此,反对家暴,还是需要更多地倾向于有苦难诉,自救无门的群体。

其实,关于家暴,现有的法律也已经比较完善了。在《反家暴法》里,提到了造成“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被认定为家暴,法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裁决。也就是说,要真是出现了侵害精神的“冷暴力”,法律也不会不管。

只是,如果仅仅是自己家庭里的小事,还是没有必要走司法程序吧。如果都等着社会“给我做主”,社会的包袱会越来越重不说,把自家的矛盾交给社会解刨,法律就算判决了问题,能判来家庭幸福吗?所以,练就自己承担家庭问题的能力,才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

【编辑:彭向东】

(作者:李尔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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