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擅自违规更改项目规划,一村支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5日讯(记者鞠頔 通讯员武纪宣)5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因未经批准擅自违规更改项目规划,一村支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谢光祥,197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6月退伍后在徐古街许易村工作,1995年至今任许易村党支部书记。

2017年6月,新洲区许易村拟在滚子河地段修建长30米、宽2米的人行桥。项目批准后,部分村民反映设计桥面过窄,存在不安全因素。2017年6月30日,谢光祥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与承包公司协商,将桥宽改为4米,长度变更为22米,但未向有关部门报批变更项目规划,存在项目变更不规范问题。2017年12月19日,谢光祥带领村验收小组验收项目,在明知项变更情况下,仍按原项目计划(桥长30米、宽2米)填写项目完成情况,存在验收数据作假问题。

办案人员介绍,谢光祥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职,对许易村扶贫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验收数据作假问题负直接责任。谢光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条例原文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个别党员干部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未经批准擅自违规更改扶贫路建设内容,甚至弄虚作假完成项目验收,让扶贫政策在执行中跑偏走样,造成不良影响,理应依纪依规受到惩处。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以严明的纪律和务实的作风坚决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查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政策变形走样,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编辑:刘思】

(作者:鞠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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