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同一车主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互换号牌号码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消息,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新措施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同一车主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2019年6月1日前,启用原号时限已超过一年、但不足两年的,也适用该措施)

       【编辑: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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