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物业费首年七折优惠还有没有?房管部门回应了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29日讯(记者刘海锋)近日,市民贡先生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http://liuyan.cjn.cn/)咨询,听说武汉市空置房物业费首年有7折优惠,想询问这个政策还有没有?长江日报记者获悉,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已没有了“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的表述。空置房屋是否享受首年物业费优惠,与“2019年1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密切相关。

武昌一小区(图文无关),刘海锋摄

贡先生是洪山区黄家湖某小区业主,房屋去年9月交付后,一直没有进场装修,而物业公司要求照常缴纳物业费,这让他很不理解。

“之前听说武汉市对于空置房第一年的物业费有7折优惠,后来我去问物业,他们说已经取消了。”贡先生说,为了搞清楚此事,便特意留言咨询了相关政策。

市房管局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回复,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回复中称,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未对相关问题进行规定。长江日报记者检索发现,新实施的条例对物业费用的表述则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业主之日的前期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后的前期物业费用,由业主承担”。

贡先生能否享受物业费打折优惠?市房管局回应,贡先生的房屋于2018年9月收房,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空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可按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以百分之七十的比例缴纳;2019年以后空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缴纳方式,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决定。

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此前也有不少人咨询类似问题。2019年1月1日前,房管部门的回复均是可以享受空置房首年7折优惠,而在这之后,房管部门都会根据实际情况耐心解释,在旧规施行期间的空置房仍对应享受优惠,新规施行后,则需要与物业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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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算不算空置?为何要取消优惠?这些问题颇受关注

1、房屋已经在装修,但未入住,算不算空置?

市房管局在回复中明确指出,房屋开始装修,虽然未入住,也不能算作空置期。

2、2019年以后空置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缴纳,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决定。如何协商?

东湖高新区某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长江日报记者,过去他们一直坚决执行武汉市空置房首年物业费7折优惠政策,因为今年总公司经营目标提前定了,所以即便武汉市新的物业管理法规取消了这一规定,公司仍将继续实行旧规。“现在没有法律规定了,优不优惠只能靠业主跟物业协商。”他表示,由于新规未约定,针对2019年以后空置的房屋,“物业不打折也无可厚非”。

3、为何新条例要取消空置房物业费首年七折优惠?

长江日报记者获悉,此前,包括武汉在内,全国有多个省市推出了空置房物业费首年7折优惠政策政策,包括甘肃、江苏、河北、海南、重庆等地。近年来,很多地区的新规中,陆续取消了相应的政策,其中就包括苏州、武汉等地。

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相关人士称,全国多地陆续取消空置房物业费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了响应中央“房住不炒”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炒房投资者的成本。

【编辑:叶子】

(作者:刘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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