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开一年就在高速上自动熄火,武汉路虎车主打赢官司获3倍赔偿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30日讯(记者梁爽)武汉市民余先生花费121万元购买的“路虎揽胜”,两个月后,轮毂就相继出现开裂,他还以为只是小问题。没想到的是,一年后余先生正在高速路上行驶,发动机竟然自动熄火。5月30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二审判决(终审判决)认定销售这辆汽车的销售公司属于消费欺诈,除了退车(退还购车款121万)以外,共需要赔偿余先生3倍购车款和各项手续费等共计400余万。

余先生刚提车时合影留念。(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新路虎才两个月就轮毂开裂

2016年初,武汉市民余先生在网上浏览到武汉一家进口名车销售公司(简称“销售公司”)的宣传广告后,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该公司销售人员主动联系上了余先生,并邀请他上门看车。

2016年1月23日,余先生来到这家汽车销售公司,在看了一款路虎越野车后,对于车辆及价格均很满意,决定购买此车。随后,余先生与这家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乘用车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余先生在该汽车销售公司购买“16款欧规路虎揽胜柴油3.0T”黑色汽车一辆,付款方式为分期,价款为121万元,预付定金48万元。余先生当日向销售公司支付定金48万元,用于支付首付款和其他手续费,并与银行办理了70万车贷分期购车。

2016年2月1日,余先生将车辆提走。在货物进口证明书、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等文件中,车辆品名及型号均为英路览胜2993CC越野乘用车,产地英国。

然而,这辆车才开了两个多月,就开始出现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2月期间,余先生购买的这辆车4个轮毂相继多部位发生开裂,他多次前往修车店维修,最后来到销售公司更换了4个19寸轮胎轮毂,以及车身漆面镀金,支付了6000元。

经鉴定车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2017年5月3日,当天下着大雨,余先生驾驶这辆越野车在沪渝高速公路行驶,先出现D档报警,随后发动机自动熄火,而水温过高报警和润滑油油压过低的报警却始终没有出现。

次日,武汉绿岛道路救援将这辆涉案车辆拖至销售公司。余先生认为,自己购买的这辆越野车存在质量问题,与销售公司协商不成,遂将该销售公司告上汉阳区人民法院。

经法院委托相关部门鉴定,这辆涉案越野车鉴定意见为:该车辆的产地为英国,属于原装整车进口,此前的轮毂中存在一定数量的夹杂物、微缩孔和疏松等冶金缺陷,可以排除使用不当造成的开裂,系轮毂本身质量问题,属于产品缺陷;至于车辆发生自动熄火及熄火前不报警,鉴定结果为可以排除发动机涉水导致发动机损坏,系车辆本身问题。

2019年2月,汉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原告余先生与销售公司于2016年1月23日签订的《乘用车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原告余先生将涉案车辆返还被告销售公司,销售公司返还原告余先生购车款121万元;被告销售公司赔偿原告余先生三倍购车款363万元;被告销售赔偿原告余先生车辆购置保险费用、维修费用等其它经济损失共39.6万元。

销售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认定销售公司属消费欺诈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合同约定交付车辆为“欧规路虎揽胜”,“欧规”车型属于平行进口车,并非通过捷豹路虎品牌中国总经销商渠道进口,因进口渠道不同、未经品牌厂商授权,该车不能使用捷豹路虎(中国)公司注册的“路虎”“揽胜”商标,而是依海关进口的命名规则使用“英路览胜”的名称,但实际是路虎揽胜(RANGE ROVER)车型。

一审中,法院认为,销售公司将“英路览胜”作为“路虎揽胜”交付余先生属于欺诈行为。但在二审中,余先生亦认可销售公司交付的是合同约定车型,故二审法院认定,销售公司向余先生交付车辆的车型符合合同约定。

但是,二审法院还认为,销售公司交付的轮毂频繁出现开裂,经一审法院依法委托鉴定,该轮毂为缺陷产品。余先生与销售公司合同购买约定交付车辆为“欧规路虎揽胜”,属于平行进口车,从常理来看,如无特别约定,消费者购买的进口车辆,必然要求车辆部件均为原装进口,本案中,余先生明确要求所购车辆的轮毂为路虎原装轮毂,故双方约定交付车辆的轮毂应为路虎原装轮毂,而实际交付的轮毂并非路虎原装轮毂。销售公司向余先生交付车辆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经鉴定为缺陷产品,但销售公司隐瞒上述情况,应认定构成销售欺诈。

至于因2017年5月3日涉案车辆发生故障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问题,二审法院认为:因该故障系车辆自身机械性能的原因所导致,是销售公司无法预见的,因此,此一节不能认定销售公司存在欺诈,同时鉴于涉案车辆已作退车处理,由此产生的赔偿即不再处置。

今年5月3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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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进口车价钱便宜“坑”也多

购买时应注意这些问题

长江日报记者探访发现,此案中的“英路览胜”属于平行进口车,是指“非原厂授权”引进,即由原厂总代理以外的其他进口商,引进到中国的车辆,通常在港口汽车城或各地综合汽贸店销售。

既然是非厂商授权,那么品名就不能与“中规”车重名。以路虎揽胜为例,有“宝德览胜”“德宝览胜”“嘉恒览胜”“戴纳肯览胜”“创世路虎览胜”“英路览胜”等诸多品名。

平行进口车绕过了总经销商、大区经销商、4S店等销售环节,省去了不少中间环节。且平行进口车经销商定价不受厂商限制,比较自由,因此在价格上有较大优惠,通常平行进口车比中规车价格要低10%至20%。

专业人士介绍,购买平行进口车,应该注意这些问题:

1、如果有低于市场价很多的报价切勿冲动消费。因为这其中很有可能有“坑”,而你后续需要为“加装装饰”“车辆手续”等一个又一个的“坑”填钱。所以在购买平行进口车时一定要找大型的、靠谱的车商,切勿贪图小便宜。

2、检查车辆是否为通过“车检”做了整改。注意改装件是不是以次充好,毕竟不同材质、不同品牌的改装配件价格也是天差地别,而像轮毂、行李架这些配件如果采用了劣质材料,也存在着极大的行车隐患。

3、购车前一定要确认车辆的手续(一致性证书、关单、商检单)是否齐全,以及是否能够及时开具发票。

4、买车的时候合同和购车手续一定要仔细查看,此外签订合同的时候要确认好交车时间、车型、所选配置、金额及出了质量问题该如何解决等重要信息,该提供的单证手续一样都不能少。

【编辑:彭向东】

(作者: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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