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内养七只猫引邻居投诉,猫主人:我有钱买房,就给猫住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9日讯(记者尹勤兵) 买一套房,开着24小时空调,专门用来养猫。6月9日,面对邻居投诉养猫扰民,东西湖区一小区内养有7只猫的主人称:这是自己的权利。

家住吴家山某小区的夏先生称,他所在楼栋一层总共有7户人家。3个月前,一户邻居在屋内养起了“狐狸”。“这户人在房间里设了几个大笼子,养了多只‘狐狸’,他们买来高档饲料和矿泉水喂养,每天喂养了就走,并不住人……”夏先生说,只要邻居家开门,楼道内就有一股怪味。

9日上午,记者赶到夏家所在的楼层,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邻居也表示,所在楼层确实有人养“狐狸”,导致气味很大。“我没亲眼目睹,但听物业打扫卫生的保洁阿姨说过。”这位邻居表示,养“狐狸”的这间房,和他家差不多面积,大约40平米左右,去年才被转卖给现在的主人。

由于敲门屋内无人回应,记者随后找到小区物业。

物业李经理表示,业主姓赵,由于居民反映强烈,物业已多次和其联系要求“注意点”,但对方说这是自己的房子,想怎么住是自己的权利。

记者拨通了赵某在物业登记的手机号。一男一女先后接听了电话,女子称她家并未养狐狸,仅养了六七只猫。至于邻居口中所谓的“狐狸”,其实是“布偶猫”,每只价值三四万,养猫主要是为了参加猫展。 “我家的猫平时没有任何叫声,很乖。”男子称:“这些人投诉,根本就是找歪。”

女子表示,为保证每一只猫保持良好状态,她一个大笼子只放一只猫。白天她租住在附近,早晚去房子打理两趟,如自己没有空,会请专人来喂养,还给猫买了保险。猫怕热为防掉毛,平时屋内都是24小时开空调;气味方面,还用了空气净化器。 女子称,“我有这钱,我就买给猫住。”

采访中,东西湖区城管委执法大队的林姓负责人称,依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管的职责范围,是督促居民不得在居民区养家禽,但猫、狗之类的动物,则不在城管管理范围。

“他自己买的房子,每天去喂一次,不吵不闹,我们也不好管,”社区民警胡警官表示,居民养猫,对于数量,目前并无法律明文规定,不过小区买房原则上应是住人,饲养宠物要适量。

【编辑:叶凤】


(作者:尹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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